(汉网-长江日报)报道:近日,网友“黑暗的沉思”的一篇博文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。按他的计算,银行房贷以每年372天来计息。但武汉银行人士指出,这一算法有误,除等额本息外,房贷均按实际天数计息。
该博文一发出,新华网、网易等多家门户网站均在显著位置转载,引发网友热议。
他们纷纷指责银行“太黑”。
“黑暗的沉思”在博客上公布了自己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的房贷月供记录。2008年,其月供均为2413.1元,其中,本金逐月递增,利息逐月减少。2009年,按降息后的利率计算,其月供下降为2067.66元。
“黑暗的沉思”指出,利息=本金×计息天数×利率×折扣率。其中,银行在计息天数上,有几个选择:储蓄存款——每月30天,对公存款、贷款——日历(实际)天数,住房贷款——每月31天。
大部分银行利率按年调整,即2008年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7.83%,2009年为5.94%。“黑暗的沉思”按银行给的折扣82.2580%计算,实际利率分别为6.4408%和4.8861%。
据此,每月计息天数=月利息÷本金÷日利率。以2008年3月为例,2月21日至3月21日当期月供计息天数=1983.05÷357547.44÷(6.4408%/360)=31。而当期实际天数为29天,利息应该是357547.44×29×6.4408%÷360=1855.11,银行当期实际收取利息则为1983.05元。“黑暗的沉思”认定,银行每年按372天计息,多收利息。
记者就此询问本地一家银行AFP金融理财师周端,他看过“黑暗的沉思”计算全过程后判定,至少有两个值得探讨之处。
一是适用利率折扣。“黑暗的沉思”按八二折来计算利率,但按照人行规定,当时房贷利率折扣不得低于八五折。该网友也未就该折扣给出详细解释。
二是执行利率是以利息倒推出的利率计算出来的,这样计算结果就会出现误差,应该按照人行的标准利率和银行签约的折扣率来计算。
周端指出,房贷主要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。前者每个月归还的本金相同,按贷款总金额÷贷款总期数计算,利息则按照实际天数计算。等额本息每月还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是一样的,从该网友的还款表看,是典型的等额本息还款法。
等额本息计算法的公式为:每月归还的本息和=贷款原始本金×i×(1+i)n÷((1+i)n-1)。其中,i是月利率,n是贷款总期数。“等额本息使用月利率计算,如果按网友以日利率倒推,那所有的月供都有问题。”
周端表示,现在各类金融网站都提供在线房贷计算,计算结果都很准确, 有兴趣的读者不妨验证一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