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现将2020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19日(星期日)、2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2.2020年1月20日17时开始,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、APP端、扣缴客户端及办税服务厅将暂停办理登记、申报、缴款和退税等所有个人所得税业务。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、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、委托代征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涉及自然人的登记、优惠减免、证明开具、发票代开、申报、缴款、退税等业务也将暂停办理,2020年2月1日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、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、委托代征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涉及自然人的业务对外恢复正常办理。
3.请需要至中心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的个人或单位,根据放假日期合理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