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根据上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最新要求,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原则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 改进小区和村庄管控方式,不得限制有住房、租房的人员进出小区和村庄,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、人员登记后允许人员和车辆正常出入。
2. 分类做好人员管控,对新发现14日内有密切接触史人员、湖北等重点地区和省内高风险地区的关联人员,应实行集中隔离观察;对来自其他疫区的所有工业、物流、建筑等企业的外来员工,由企业实行“集中居住、集中观察、集中管理”;其他人员由属地镇区综合评判后落实相应措施。
3. 进一步畅通道路交通,按需要逐步恢复高速公路出入口,提高货运专用通道车辆通行效率,保障各类货运客运车辆快检快通。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,不停车、不检查、不收费、优先通过;对其他运送物资(包括邮政快递)车辆驾驶员、装卸工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、健康申报,符合规定的加快放行,不得采取隔离措施。
4. 有序恢复公共交通服务能力,开通“返岗直通车”,服务复工企业、建筑工地用工返岗;开设定制公交线路,对已批准的复工企业提供“门到门、点到点”一站式服务;逐步恢复城市公交,有序增加城区出租车运输能力。
5. 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、体育馆继续闭馆,歌舞娱乐、游戏游艺、互联网上网服务、美容、足浴、洗浴休闲、棋牌室、老年活动室、社区活动中心、影剧院、体育健身场馆、培训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继续暂停营业。2月21日起开放露天公园(不含室内部分),游客应佩戴口罩入园且不聚集。允许星级旅游饭店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,按照工业企业复工模板要求复工营业。
6. 大型商场(含综合体)、超市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允许复业,其返溧外来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
7. 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模板标准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,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,确保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。
8. 在落实“五个到位”的前提下,企业即可复工复产。属地镇区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完善驻厂监督指导员制度,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,及时把各级扶持政策落到实处。加快重点项目建设,简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报备流程,成熟一家、开工一家。
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
2020年2月19日
转至溧阳发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