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出租方需提供材料:
1、房屋(场地)所有权证明(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);
2、所有权属于单位的出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委托书;所有权属于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3、房屋租赁合同(双方签字、盖章)。
二、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
1、新登记的提供经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复印件;变更经营地址,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
件;
2、属于单位的出具签订房屋租凭合同委托书;办理股份制企业的,出具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
委托书;办理私营企业的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3、房屋租赁合同(双方签字、盖章)。
申请办理抵物押登记需提交文件、材料. |